股票期货证券直播(证券股票期货的区别)

环球网 期货直播 2022-12-01 0

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持续释放强烈信号,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环球网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股票期货证券直播(证券股票期货的区别)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持续释放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零容忍”信号

——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以更优检察履职促进保障资本市场安全

2021年至今,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一批上市公司连年财务造假、违规披露重大案件,依法起诉了多个集操盘、配资、“黑嘴”于一体的操纵证券市场重大案件,依法起诉了一批利用内幕信息非法交易重大案件……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尽显无遗。

事实上,在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检察机关的脚步并不仅仅停留于此。2021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以下简称“驻会检察室”)正式成立,在加大办案力度和对下指导力度的同时,更是持续向资本市场释放出了检察机关对证券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加大重点领域办案力度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9人,同比上升94%。起诉人数同比大幅上升的背后,一方面反映出刑法修正案(十一)在立法层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惩治力度的效果逐渐显现,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零容忍”的态势,依法从严惩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推进重点领域案件办理。

与此同时,这也与驻会检察室成立以来,加大办案力度和对下指导力度有着密切关系。正是在最高检的要求下,各办案检察机关积极承担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加强法律监督,成效显著。

办好及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证券犯罪案件,是驻会检察室的核心工作职责。据了解,驻会检察室成立后,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件,以及北八道、郑某等操纵证券市场重大案件。

据悉,驻会检察室向各地检察机关督办案件30件,交办案件206件,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侦查、审查起诉,并结合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刑事合规,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把标本兼治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解决问题。

例如,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一批中介机构主动配合造假、严重不负责任的案件,针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发行中的重大失职行为,上海市检察院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堵塞漏洞。

而在广东检察机关办理的康美药业案中,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康美药业及其控股股东资金流转、信息披露、股票交易情况,结合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当事人供述等证据,依法认定康美药业单位行贿及实际控制人马兴田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经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判处康美药业罚金500万元,判处马兴田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他11人均获有罪判决。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表明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决心、力度。”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建立并落实案件交办制度

破解监督无抓手困境

2019年11月,郑某等人经合谋,决定操纵股票牟利。郑某等人为筹措资金,与浙江某数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万某等人多次商议,由该公司共配资6.85亿元,并提供“盘某师”、“金某家”软件及软件后台服务以支持郑某操纵股票。

为了将拉升后的股票价格抛售获利,郑某还雇佣股市“黑嘴”陈某等人通过在某财经直播间和其他网络平台,以公开评价、推荐股票等方式,诱导其他证券投资者买入,并向陈某等人支付佣金0.3亿元。

在万某、陈某等人的配合下,郑某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15日,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操纵2只股票,非法获利2.17亿余元。

2021年8月26日,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郑某等17人向抚顺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微信群、投资论坛等新媒体平台非法荐股、抢帽子交易,实施违法犯罪是当前新兴的犯罪方式之一。据介绍,目前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仍然处于高发态势,社会关注的大案频发;市场主体失于职守,各类参与者众多;黑灰产业链逐步形成,技术性、隐蔽性特征突出……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趋势,给案件办理增加了难度。

不仅如此,近年来随着金融犯罪反侦查能力加强,证券期货犯罪的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难度也随之加大。而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证据基础先天不足、各地证券犯罪案件侦办力量配备差异较大等问题也困扰着办案人员。

面对上述难题,驻会检察室如何破局?答案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证券犯罪案件交办制度,要求省市两级检察院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逐案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据了解,最高检向各地检察院交办证券犯罪案件以来,各地检察院均与当地公安机关积极沟通,落实交办制度要求,侦办进程明显加快,办案质量稳步提高。

针对交办的案件,检察机关根据证券期货案件特点对侦查方向和收集证据的方法及时研判,引导公安机关按照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控证明要求收集证据,必要时自行侦查,通过全面收集证据保证办案质量。

在指控证明过程中,检察机关会根据证券期货犯罪的行为特征,按照证据规则,特别是重视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密切关系、联络行为,相关交易行为的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利益关联程度等各类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构建证明体系。这意味着,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供述犯罪事实,其他在案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条,综合全案证据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也能够认定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办案规范

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2022年4月29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修改,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

据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透露,针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难点多、争议多的现实状况,最高检还将继续出台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同时,建立完善类案办理规范,边办案边总结,持续编发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发挥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记者了解到,除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还强化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和制约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协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促进落实证券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加大惩防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力度,携手向资本市场传递“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专业化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也在持续推动中。最高检在部署证券期货案件适当集中管辖,在全国设立了7个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立专门的办案团队,发挥基地在专业办案、犯罪预防和前沿问题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水平能力,集中办理疑难复杂证券犯罪案件。

股票期货证券直播(证券股票期货的区别)2

“周女士您好,我这边是XX证券客服。为了回馈广大股民,我们特地组织了股民交流群,每天推荐2-3只短线牛股。请问是否方便加您联系方式呢?”日前,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接到一名自称“XX证券客服”人员的来电。

为一探究竟,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进群,对这个证券诈骗的套路进行调查。

新套路:股期联骗

在和上述“客服”加了联系方式后,记者便被拉进一个QQ群,并被分了组别。

记者发现,QQ群成员被分为四个组,每组组长为群管理员,负责每天督促组员听直播课,与组员交流每天的交易情况。

群里有一位“老师”负责直播授课以及在群内发布投资资讯。群内成员数量将近500人。有不少成员发言积极,并时常在群内讲述“老师”带其解套致富的事例。

乍一看,该QQ群的交流活动并未有明显异常。但几天之后,“老师”的真正目的开始暴露。

在记者进群近10天后,“老师”将一名昵称为“XX期货客服”的人员拉进群,并称,其与该期货公司关系好,有“炒期货、赚快钱”意愿的投资者可联系该“客服”开户并享受优惠。记者注意到,该“客服”在群内发布的期货APP链接并非官网链接。

在此后的一周,“老师”在直播课中大幅减少了股票投资的内容,而是聚焦于如何炒期货。在QQ群内,有成员称,“我手上有短纤,刚才买了点焦炭,突然间有风险提示”,随即便有另一个成员对其说“有风险提示就代表风险很大,快加点资金进去,不然会爆仓”。QQ群中,有不少人鼓动下载APP,追加保证金。

来源:QQ群聊天记录

当记者在群中提醒散户注意风险,谨防上当后,便被管理员踢出了群聊。记者回拨了所谓“XX证券客服”的电话,电话提示“您拨的号码是空号”。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QQ群里股民所开通的“期货账户”并非正规账户,而是钓鱼账户。一旦股民将钱转进去,可能面临无法提现的风险。

一些骗子不仅假冒证券公司名义,甚至还将主意打到了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身上。

2020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警惕假冒中国证券业协会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活动的声明》,指出网络上有机构和人员假冒中国证券业协会名义举办所谓“中国首届股民培训中心成立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多家网站平台和自媒体公众号进行虚假宣传。

记者在调研中还发现,证券公司的分析师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假冒。

国泰君安此前就表示,有不法分子假冒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分析师韩其成,以高收益和高额奖金为诱饵,利用QQ群及微信等渠道,筹备发行公益基金信托非法产品等诈骗活动。

还有不法分子通过“环球通讯”APP、“平安QDII”APP及微博假冒平安证券分析师魏伟账户,冒充平安证券的名义进行金融诈骗活动。

股民防骗意识提升

尽管证券诈骗花样层出不穷,但随着监管和证券期货机构投教活动的持续开展,股民的防骗意识也持续提升。

“得亏多长了个心眼,不然就可能上当了。”回想起自己曾被所谓的“券商客服”主动联系并邀请加入“投资交流群”的经历,王小姐心有余悸。

据她回忆,去年下半年突然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称是自己开户券商的客服并报出了王小姐的真实姓名。在通过对方微信好友申请后,该“券商客服”发来一张印有姓名、职务、所在营业部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名片”,这使得王小姐对其身份未多加猜疑。

“对方给人感觉非常专业又礼貌,给过名片后便试图邀请我加入一个‘投资者交流群’,说里面有许多专家每天荐股,跟着买入就能挣大钱。”就在王小姐心动准备入群之际,她随手点开这位“券商客服”的朋友圈,赫然发现其中出现了“自有资金做大额过桥”类似字眼。

“我寻思一个券商营业部的经纪人怎么会用‘自有资金’做类似的交易?而且朋友圈发布的许多励志内容实在有点奇怪。”将信将疑之际,王小姐登陆自己开户券商官网,查询一番之后选择将其拉黑删除。“我开户的这家券商官网显示,根本没有名片上所印制的那家营业部,是假的。”王小姐表示。

来自山东的张先生同样被人以“金融机构”的名义拉进过投资交流群。据张先生说,进群后,其便被告知需要交一万多元的会员费,便可跟着买基金。张先生随即选择退群。

行业协会和证券期货机构

持续加强风险提示

在2021年度“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期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2020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报告》,“打非除假”成报告一大关键词,各证券公司把打击非法证券、虚假宣传,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加强投资者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向社会公众充分揭示非法证券活动的特征和危害,不断提高投资者的辨识和防范能力,宣传健康理性的投资理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中国期货业协会提示,可根据以下四点做出识别:一是辨识主体资格。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二是辨识营销方式。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老师”、“期神”自居,以只要跟着他做,就能赚大钱的说法吸引投资者。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得进行此类虚假宣传,期货交易具有高风险特点,不可能稳赚不赔。三是辨识互联网网址。非法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采用仿冒方法在合法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识别非法期货网站。四是辨识收款账号。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而非法机构往往以个人的名义开立收款账户。如果有人要求投资者把钱打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投资者应果断拒绝。

据不完全统计,仅2021年12月份,就有10家证券公司发布被不法分子假冒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提示公告,包括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方正证券、平安证券、中信证券、第一创业证券等。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同时,这些证券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会通过官方电话或各地分支机构电话为投资者提供正常的业务咨询、客户回访等服务,不会通过电话、微信、QQ等途径索要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或从事以推荐股票、承诺收益为名的投资咨询、股票推销、委托理财、代客操作、介绍配资等非法证券业务活动。

有的证券公司则直接提醒投资者发现仿冒网站、客服或其他违法线索的,第一时间向当地证券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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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为期半年的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将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据山东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山东辖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阶段性特征较为明显。如2013年前后的形式是打着股权众筹旗号,2018年以后又以新三板股票交易方式冒头,主要是通过网络、电话方式宣传新三板公司上市,诱骗投资者通过新三板系统协议出售股票,欺诈性、隐蔽性比较强。二是诈骗色彩越来越明显。现在不法分子往往都是打着非法证券期货的旗号,干的是诈骗的勾当,主要诈骗手段表现为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无实际经营场所,侵占投资者本金等。三是上网跨域成为常态。不法分子开展不法活动全程网络化,难以查清实际经营场所;使用的收款银行账户遍布全国,有的使用支付宝、财付通账户进行层层中转;使用阿里云、腾讯云运行网站、App,相关后台数据分析较为困难。

一直以来,我省始终保持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涉非举报线索的办理力度,2018年以来共排查及妥善处理157条涉非线索,将其中6条线索作为非法经营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此外,还在辖区组织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专项整治行动和“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及相关“黑群”“黑App”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较为突出的非法活动予以重点整治和打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山东证监局将集中力量重点打击三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一是“非法荐股”,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网络直播荐股、微博荐股、软件荐股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上述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二是“场外配资”,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系统分仓、出借账户、虚盘配资、点买配资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从事“场外配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从事虚盘配资则可能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黑App”,指不法分子为开展上述违法活动,借助开发上线App,用于宣传、引流或招揽客户,甚至直接从事相关违法活动。根据《证券法》规定,“黑App”可能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对此,山东证监局相关人士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各类“非法荐股”“场外配资”“黑App”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侥幸心理,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作者:王爽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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