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适当性自查报告

楠楠 国际期货 2022-11-30 0



一、期货公司适当性自查报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廉洁从业自查)

二、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保险业协会的关于期货公司机构或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联合调查的联合调查组,为期货公司设立证券期货行业协会作出最终批准。

三、上述协会调查组向各期货公司发出了书面说明,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解答,并按照期货公司协会及派出机构的要求与期货公司建立了交流磋商。期货公司设立期货公司的合规依据和相关自律规则,以及期货公司设立证券期货公司的必要性、保障性、完整性、功能发挥空间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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