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损失账务处理

楠楠 国际期货 2022-12-01 0



一、期货损失账务处理(期货帐务处理)包括:交易成本、期货交易者总头寸净值、交易者净持仓盈亏、交割结算价、期货头寸剩余资产(即为交割商品)净价、交易者资金结算账面可用资金、质押合同等内容。

二、期货交易者未在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种其合约总价值应当按一定会计准则规定计算,该标准应于规定期满前一个会计年度的第二个年度之前进行调整。未在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种,其合约总价值应当按规定计入可用资金。

三、期货交易者未在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种其合约总价值应当按照一定会计准则计算,该标准应于规定期满前一个会计年度的第三个年度之前进行调整。未在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种其合约总价值应当按照一定会计准则计算,该标准应于规定期满前一个会计年度的第三个年度之前进行调整。未在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种其合约总价值应当按照一定会计准则计算,该标准应于规定期满前一个会计年度的第三个年度之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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