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炒期货被骗(炒期货被骗如何立案)

国际期货投资被骗,怎么办?报警管用吗?,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北京聂律师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直播炒期货被骗(炒期货被骗如何立案)1


作者:聂成涛律师 金融维权专家


问题:我投资某国际期货平台无法出金,我是不是被骗了?被骗了怎么办?报警会管用吗?

笔者的回复:

这几个问题涉及到国际期货投资合法性的问题,笔者回复如下:

1、国际期货投资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目前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没有一家国内中介机构获批可以在境内开展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国内大部分从事外盘期货交易的网上平台都属于非法通道,投资者一定要高度警惕,注意防范风险。

确有境外保值业务的大中型企业,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在境外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个人投资者则可以通过QDII和拥有QDII牌照的信托公司参与境外期货交易。这是进行外盘交易的合规通道。外盘期货,也称境外期货,是指交易所建立在中国大陆以外的期货交易,主要以美国、英国等国外成熟市场的期货合约作为交易标的,涵盖了原油、外汇、贵金属、股票指数等多个品种。从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也是起源于境外期货市场。

最近炒的比较火的是“妖镍”逼空事件,据媒体最新报道,青山控股直接在LME(伦敦金融交易所)持有约3万吨镍空头头寸,这些头寸是通过经纪商建银国际、工银标准和苏克登金融持有的。这些都是正规的国际期货投资。

所以,其他的那些所谓的国际期货投资都是违法的,都是不正规的,证监会等机构也多次提示非法期货的风险。特别是那些不能正常出金的期货投资,都是骗局。

2、报警会管用吗?不管是否有用,认识到被骗之后,第一时间就应当报警。报警之后,可能会有很长的等待期,警察可能由于人力有限或业务比较忙,没时间处理这些被骗的案件,所以根本不会去立案,也或者立案之后,没时间去侦查,这都是有可能的,但这些都不是你不报警的理由。管不管是他们的事儿,报不报是你的事儿。

3、被骗之后怎么办?笔者认为,被骗之后,你应当按照资金流向去追,也就是查一下你的银行流水,看看钱给了谁,就向谁要。即使这些银行卡是买来的,这些卡主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吗?为骗子洗钱的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吗?那是不可能的,从法律上讲,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自己的银行卡给骗子用,这是有问题的,也是有过错的,那就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即使你承担了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也不能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承担。

直播炒期货被骗(炒期货被骗如何立案)2

“所谓的期货交易平台可能是网络诈骗,请大家一定不要相信!”近日,长春网友“遥望UK的小桑村”在微博自曝遭遇黑平台以炒期货为名诈骗钱财,前后几次共亏8万元,她察觉被骗,随即报案。目前,长春警方已经受理此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信息如此透明的今天,怎么会轻易上当且被骗8万巨款呢?记者联系到案件当事人赵女士,听她复盘了自己被骗的全过程,只能感叹:骗子真的很狡猾。

电话推销>>

被“老师”拉进股票群 感觉还不错

赵女士今年34岁,是一位正在哺乳期的年轻妈妈。讲述被骗的经历,她懊悔不已,“我以前有份工作正常上下班,但是因为生小孩已经离职了,一直在家待业。”赵女士说,随着孩子长大了一些,想再找份工作。春节后她贷了款,本想着等疫情过后要去开个实体店。

“我在家买了点儿股票,想着赚点利息和零花钱,即使略微赔一点,也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赵女士告诉记者,在3月初,她总是接到推销股票的电话,有一次没禁住诱惑就被推荐股票的“老师”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群里面有200多人,每天早中晚固定时间讲解股票知识,推荐股票。当时,“老师”还许诺说要带着大家去做“庄家”,一起体验建仓拉升的感觉, 让大家的利润翻倍。

进群观望几天后,3月15日,赵女士第一次按照“老师”的推荐买了几只股票,初期推荐的几只股票还不错,让赵女士小赚了一些,也让此前疑虑重重的她有些放松了警惕。

忽悠升级>>

称股市行情不好 去炒期货赚大钱

转眼进入4月,“老师”在群里说股市行情不好,熊市到来后,股票都会大跌,让大家把股票里的钱全部转出来,说5月份再带着大家一起进场建仓。

“当时群里有人说,这个时期先跟着‘老师’一起做指数对冲,把在股票里赔的钱全都赚回来。”赵女士说,与此前推荐股票如出一辙,还是承诺让所有人账户都日日见“红”。很快,“老师”就推荐了一个所谓的国际上都认可的被美国NFA监管的一个公司,并分享给所有人一个叫Advantage Equity的英文网站,还在群里给大家看了一下认证文件。“老师”说,这个操作很简单,和股票玩法差不多,属于“正规”期货交易平台,并且声称有“老师”带领大家一起操作,会成倍赚大钱。

然后,就让大家去找开户专员给大家开户。这期间,群里所有人出奇的安静,几乎没有什么人对此进行质疑。

解除警惕>>

群友都说真实可靠且注入大笔资金

“我最开始也是有防范心理的,并且我还约了群里的几个人,私下咨询讨论了一下。”赵女士告诉记者,她私下交流中,所有群里的人都告诉她,已经核查了这个公司是真实可靠的,并且他们都已经注入了大笔资金,这让她相信了这不是骗局,逐渐放松警惕。

赵女士回忆说,当时他们都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有“老师”专业指导带领,应该放心大胆地去赚钱。“现在想来,当时群里200多人应该都是“托”,就为了骗我呢!”赵女士说,4月15日第一次入场购买,初期她也只入了最小的1065元,处于谨慎观望的状态。

随后,“老师”在群里给大家讲课的时候,反复强调要“大资金小仓位”,要注入大笔的资金,才有胜算。“老师”解释说,所谓的“指数对冲”,其实也是指数期货,可以买上涨也可以买下跌,没有涨跌幅的限制。如果买反了方向,一旦平台里面的资金不够,就会被强行关闭交易,也就是里面的钱全部都亏空。因此,只有往平台网站注入资金越多,才有“扭亏”的机会。

煽动投入>>

一个月投入8万元

结果全部亏掉

“尽管‘老师’不断劝大家多注入资金,但我也还抱着防范心理,还是没入那么多。”赵女士说,“老师”带着大家交易赚了一两次之后,有一次就因为反方向被平仓了,赵女士的1065元都赔掉了。

这时“老师”又开始说,赔的原因就是有人太谨慎,过于保守,所谓“富贵险中求”,如果多注入资金,不仅不会赔还会赚,希望大家抓住下一次机会,把之前亏的钱赚回来。赵女士因为之前亏掉1000余元,心有些慌乱,有些半信半疑“老师”的话,在想自己可能真的是因为投入资金太小了。

“为了把之前亏的钱赚回来,我尝试着往平台增加注入资金。”赵女士说,就在她转入资金第二天,“老师”就在群内说有“大行情”,让大家私信他来交易,一定会大赚特赚。赵女士赶紧私信“老师”,被告知“买跌”,一定是会跌下来的,同时叮嘱要加大“仓位”,不断地催促要加大资金注入,赵女士于是增加了大笔资金投入。结果,指数恰恰相反,连连上涨,眼看注入的资金就要被“平仓”亏空了。

这时赵女士彻底慌了,只能相信“老师”看得准,加大仓位之后就会跌下来,可是没想到又买反了,连反应的时间都来不及,就又被强行平仓了。这时赵女士有些气馁,想要放弃了。但就在被强行“平仓”之后的几分钟之后真的就跌下来了, 然后“老师”还在一直说,之前判断的大方向是对的。所以,只要加大资金操作,就能回本,把亏的赚回来。

期间,“老师”不断催促要大资金,资金不断亏空导致的心惊与焦虑,赵女士当时头脑已经空白,只能不断注入资金,几轮下来一共转入了8万余元人民币进行交易。但最终这些钱,都全部被强行平仓,一分不剩。此时,赵女士的银行卡已经空了,再也没有钱注入了,只能看着屏幕上操作平台冷冰冰的数字,自己的心也如冰冻一般。

发现被骗>>

群内200多人都是托 就为骗一个人

“直到这时,我不得不跟家里说,大家一起帮我分析然后又看那个所谓的交易软件。”赵女士说,经过对比分析,群内“老师”推荐的平台是虚假的“山寨版”,与真正的期货对冲平台在时间节点的点数根本不一样,这才发现是被骗了,原来群内200多人都是托,就为骗一个人。

赵女士随后又在网上搜索发现,不少案例曾有过类似骗局。所谓的交易软件和平台是可以后台操控,想让它涨多少或跌多少都可以。也就是说,赵女士注入的每一笔钱,后台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在她资金充裕时,指数不断往相反方向发展,诱导她不断增加资金投入,避免被平仓亏空。然后,在她的资金支撑不住之后,再释放反弹信号,再次诱导她,让她感觉一切都是正常的,只是自己运气不济,资金不足。

拉黑移群>>

目前警方已受理此案正在调查

在家人的帮助下,发现自己被骗后的赵女士如梦初醒。“我回到群里进行了揭发和质疑,当时他们还推荐我一个香港的投诉平台,但是我一联系就发现这还是他们一伙人,不过是换了个名字来骗我!”赵女士说,当她把真相全部说出后,微信群里曾经指导她的“老师”立即翻脸,把她移出群并拉黑。

“告诉大家这几个‘老师’的名称,叫叶××、曹××、李××、黄××,之后无论他们是否改名字,请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这就是个骗局!”气恼的赵女士,第一时间将自己受骗的经历写上微博,希望以自己的经历提醒更多人,避免上当受骗。目前,赵女士已经向长春警方报案并已立案,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自己当时太单纯,平时也看过反诈宣传,但是感觉这种套路和平常的不太一样,居然就这么被骗了。”赵女士回想起被骗的整个过程,后悔不迭。她说,本来这些钱是贷款准备做生意的,现在被骗一空。孩子才5个月大,面对如此巨款需要偿还,今后生活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只希望案子抓紧告破,其他人不要再上当。

律师说法>>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事实骗财触刑责

“案件还在侦办中,具体情况应以警方最终调查结果为准。”吉林省中证律师事务所汤文士律师表示,就当事人赵女士口述事实,如果本案中的“老师”存在预谋和策划,利用虚假的金融期货交易平台诱骗被害人注入资金后,胡乱诓骗被害人操作,致使被害人被骗人民币8万余元。“老师”个人及其团伙其他人已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作为网站的运营方、微信群群主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她建议,赵女士一方面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同时也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案件进入法律程序时,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时进行举证。

汤律师也特别提醒,在面对这些所谓“理财师教你投资”“低门槛高收益”的宣传时,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一味追求利润,贪便宜。如果有大金额的投资交易和理财,一定要在国家指定认可的机构,比如相关的证券公司、银行进行投资。同时,更不要随意添加陌生的微信群、QQ群,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预防网络金融骗局 请注意以下三点

警方提醒:骗子很狡猾,会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来忽悠。在日常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1.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对主动联系的所谓“老师”推荐股票、期货提高警惕,特别是非国家正规的官方网站、平台,不要轻信,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确认。

2.网上转移资金都是有一定流程的,而且流程也要在正规的网站上操作完成。不要轻易点开陌生人发来的打款链接、二维码,更不要随意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

3.发现自己被骗后,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报道 受访者本人供图

行骗6步曲环环相扣

第1步

伪装“股票大师”给你小收益,获取信任;

第2步

假称行情不好,推荐虚假期货网站赚大钱,诱你上当;

第3步

放“托”出场,以群友身份消解你顾虑;

第4步

先赚后赔,催你大资金投入;

第5步

行情相反,资金迅速亏空;

第6步

面对质疑,

拉黑移你出群

直播炒期货被骗(炒期货被骗如何立案)3


“炒天然气期货”实施电信诈骗,律师如何进行有效辩护?

吴斌律师 | 诈骗类犯罪辩护律师,经济类犯罪辩护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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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个以“炒天然气”投资的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团伙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破获,共抓获了犯罪嫌疑人87名。经警方初步统计,全国有600余名受害者被骗,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

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在国内注册多家公司集团化作案,通过电信网络平台,面向全国实施诈骗。通过电信网络平台获得的联系信息,提供给位于东南亚地区的负责团队(内设操盘手),由该团队操盘手利用微信进行“拉人头”和实施诈骗。该电信网络诈骗模式国际化,带有一定的隐蔽性以及躲避打击的能力。

电信网络诈骗团队,无论是大股东、小股东、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软件部主管、财务主管、行政主管、业务部主管,还是普通的财务人员、普通的行政人员、普通的操盘手,被刑事拘留后,多多少少都会有焦虑和不安。而作为涉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同样存在或多或少的焦虑感以及不安。对于在看守所里面会不会被殴打?在看守所里面吃的怎么样?衣服够不够穿?能不能取保候审?能不能尽快出来?等,存在诸多疑问。

当然,是不是找到律师提供了辩护,就一定能够提供有效的辩护呢?这个又未必。毕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与其他类型的犯罪案件存在诸多差异,比如电信网络诈骗,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取证难、追赃难等现实问题,依法提供及时有效的辩护,或许能获得一根救命稻草。

炒天然气期货平台指出:此类投资平台的欺诈,是通过虚构所谓的内幕消息、行情分析和第一手资料等,声称能准确把握投资的涨跌来获得稳定的收益,从而诱骗客户参与投资。实际上,此类投资平台往往是利用了客户想盈利的心里进行“空手套白狼”,所谓的推荐完全凭运气,因为炒天然气的涨跌完全由平台控制,所以平台可以任意操纵客户的投资款。这种自编自导自演的欺诈牟利模式,严重损害了客户的利益,国家对此非法平台是明令禁止和打击的。

笔者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总结炒天然气期货平台的经营模式,主要操作方式如下:

第一步:组建IT部,由专业的IT人士购买服务器、IP等,创建天然气期货投资平台;实际上,该平台并不接入国际天然气期货交易市场;

第二步:在海外组建销售团队,进行操盘;操盘手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指导”客户进行投资交易;

第三步:国内外团队组建完成后,IT部内勤人员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招揽客户”,“招揽客户”的方式因平台不同,招揽方式会有所差异;有些平台会以网络直播平台的方式招揽客户,有些平台会在各大搜索网站投放广告的方式招揽客户;

第四步:招揽客户后,IT部内勤人员会将客户的资料传输给销售团队,并由操盘手进行跟踪处理,操盘手会通过事先设置好的话术“指导”客户投资天然气期货,客户刚开始投资一般比较谨慎,投资的金额相对较小,起初操盘手会联合IT部让客户先赚钱盈利,一旦客户加大资金投入,操盘手又会联合IT部制造让客户大量亏损的情况,从而达到让平台牟利的目的。

那么,炒天然气平台全部涉案人员被抓后,如何应对?又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及时有效的帮助呢?

当然,对于炒天然气平台全体人员,首要确定是否构成诈骗犯罪?其次才是寻找哪些有利的辩护要点?简要概述如下:

第一,对于入职不久的普通操盘手、普通财务人员、行政人员以及主管人员等人员,如何进行有效的辩护?

炒天然气期货平台通过公开渠道招聘来自全国各地的应聘者,这些应聘人员并不知道平台的真实性、合法性,甚至炒天然气平台公司在培训时,也会刻意隐瞒平台属于无真实交易平台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入职不久的普通操盘手、普通财务人员、行政人员以及主管人员,以为公司的交易是正常合法的交易,并不明知公司通过虚假交易平台非法占有客户财物的事实,主观上不存在共同诈骗的犯罪故意,不构成诈骗罪。司法实践中,对此类人员有争取无罪的司法案例。

第二,对于入职有一定时间的普通操盘手、主管人员、经理、IT主管人员等,如何进行有效的辩护?

如果此类人员明知公司是通过提供虚假交易平台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参与共同犯罪中,向客户提供捏造的交易数据“指导”客户投资,则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而这部分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得只是辅助作用或者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因为平台在实施诈骗时,内部往往存在分工,分工所起的作用大小,会影响司法机关对从犯的认定,因此,为此类人员提供有效、精准的从犯辩护,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第三,对于平台的投资方、股东等核心人员,如何进行有效的辩护?

如果平台的投资方或者股东,仅仅是出资并参与分红,并不参与平台的实际经营以及平台管理,也不知道平台实际的运作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方或者股东认为公司的交易是正常合法的交易,并不明知公司是通过虚假交易的事实。那么投资方或者股东主观上就不存在共同诈骗的犯罪故意,不构成诈骗罪。

第四,诈骗数额的认定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标准,数额辩护是诈骗犯罪案件中辩护的重要环节。

在涉及天然气等投资业务诈骗案件中,司法机关对于诈骗数额的认定,主要来源于被害人的询问笔录、转账记录以及平台电脑系统导出来的销售数据,并以此委托专业的审计部门对从平台电脑系统中导出来的销售数据进行审计。往往审计报告审计的诈骗数额会精准到当事人(涉案人员)名下,当然司法机关在认定当事人的犯罪数额时,也会根据当事人在职时间以及作用大小,确定当事人的诈骗数额。

那么,是不是有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就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呢?这又未必。笔者办理的投资型团伙诈骗案件、保健品诈骗案件中,发现有些被害人声称被诈骗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以及转账金额之间是自相矛盾的,而且还是不能自圆其说的那种。这时,紧紧抓住这些辩护重点内容,在检察院阶段依法将该笔诈骗金额给剔除,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诈骗金额,这也是精准、有效辩护的有效之处。

以笔者办理过的案件为例,在笔者办理的一起重金属投资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通过公安的内部渠道找到投资者的网上报案记录,记录中显示被骗20多万元,但是公安机关在提供的案件材料中备注:报案人由于工作原因,没能配合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至此,该报案者声称的20多万元的诈骗金额应当予以排除。

所以说,诈骗罪的诈骗金额辩护,务必紧紧扣住有利辩护要点,寻找更大的有利突破口。

第五,综合案件情况,为罪轻辩护的当事人争取坦白从宽情节、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谅解书等从宽情节,为争取较轻的量刑奠定基础。

寻找到多一个有效的辩护要点,案件就会多一种可能。

结合亲办诈骗案件的司法实务经验,笔者认为,在涉及天然气期货等投资类诈骗案件中,入职不久的普通操盘手、行政人员、财务人员以及主观上没有共谋实施诈骗犯罪的投资人、股东等人员,提供有效辩护,争取无罪释放;其他投资人、股东、IT主管、其他主管人员以及普通操盘手,如果具有共谋实施诈骗的故意,那么提供有效辩护,争取较轻的量刑,就是当务之急了。

关键词:吴斌律师、诈骗类犯罪辩护律师、经济类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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